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如果支持赔偿请求的,一般需要四十五日内。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向中院申请撤销,或者向基层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有哪些 1、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 2、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 3、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 4、进行庭审调查; 5、进行庭审辩论; 6、进行评议与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