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合同的内容可由当事人约定,除主要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七方面外,借款合同一般还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以及双方认为有需要的其他条款。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对于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发生有着重要意义,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可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