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如何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
释义 | 一、上海如何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有什么情况法院应该判以离婚 (1)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4)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7)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依据法律规定,在上海起诉离婚的话,流程一般来说,分别是起诉,答辩和开庭审理。不过通常情况下,一审应该不会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毕竟法院还是会针对婚姻关系先进行一下调解。法院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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