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本罪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