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可以去民政局离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好了,可以去民政局离婚。但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在此期间男方一般情况下不得起诉离婚。不仅在哺乳期,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都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有特殊的理由,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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