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一、 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的手续是什么 二、 房产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三、 汽车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四、 二手房过户手续是什么 五、 土地使用证过户办理的材料 六、 房产证过户流程是什么 七、 二手房交易的过户手续办理 八、 二手房过户要哪些手续? 九、 安置房如何办理买卖手续 十、 办理宅基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