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了的案子怎么撤销? |
释义 | 立了的案子撤销如下: 1、联系立案单位。立案后要想撤销案件,可以直接与立案单位联系,打电话或者直接去现场表达撤销案件的意愿都行; 2、约定时间,立案后要想撤销案件,直接和负责撤销案件的工作人员约定具体的时间,方便去办理撤诉手续; 3、填写撤诉申请,立案后要想撤销案件,需要填写撤诉申请。需要立案者本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去立案现场办理。 一、立案后又撤诉律师费怎么办 立案后又撤诉,律师费需看情况进行处理: 1、由于原告(委托人)自身原因,造成诉讼不能的,责任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 2、由于律师工作原因造成诉讼不能的,律师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退还代理费用,情节严重的,甚至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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