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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外公证办理在哪个地方办理
释义
    地级市级公证处。
    一、涉外公证认证办理机构是不一样的。涉外公证通常是在具有涉外资质的公证处办理,这样的公证处有很多,一般各个城市都有,当事人需要去户籍地的地级市公证处申办。如果涉外公证书需要办理认证,那么当事人需要前往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如果目的国家有要求,当事人办完外交部认证以后还得去大使馆办理公证书的二次认证,也就是使馆认证。
    二、涉外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含有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依法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其中含有涉外因素的公证是指公证的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和公证的使用地域诸因素中含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涉外因素。
    常见的涉外因素包括:公证事项涉及的当事人通常为具有外国国籍或者在境外拥有住所的自然人(如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外国企业和组织,或是需要开展域外交往活动的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证书的使用地在域外。
    三、涉外公证认证办理步骤主要有三个,即公证、外交部认证、使馆认证。公证是第一步,当事人需要前往户籍地具有涉外资质的公证处申办,申办时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例如: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审核通过并缴费后,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拿到公证书。
    外交部认证是第二步,当事人需要前往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办进行公证书的首次认证,其办理时间一般是4-6个工作日。外交部认证办完后,当事人即可进行第三步操作,也就是使馆认证。使馆认证通俗地讲就是公证书的二次认证,其办理时间较长,可能需要十几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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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5: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