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行使限制的原则 |
释义 | 著作权法中的原则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合理使用是对著作权行使的限制规定,法定许可指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著作权作品只需支付报酬而不需要获得权利者同意,强制许可则是指发放强制许可证。 法律分析 1、合理使用的原则。这一原则也被称作公平利用或者是自由使用的原则,这是通过法律对著作权的行使做出的限制规定。 2、法定许可原则。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在一些情况下使用者使用有著作权的作品只需要向权利者支付报酬而并不需要得到其同意。 3、强制许可原则。强制许可也被称作发放强制许可证。 拓展延伸 著作权行使限制的例外情况 著作权行使限制的例外情况是指在特定情况下,著作权人的权利受到限制或削弱。尽管著作权人享有对其作品的独占权利,但在某些情况下,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的保护需要对著作权行使进行限制。这些例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教育、科学研究等)、合理使用(如引用、评论、新闻报道等)、个人私人使用、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等。在这些例外情况下,他人可以在不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或利用其作品。这些例外情况的存在旨在平衡著作权人的权益与公众利益,促进知识的传播与创新的发展。 结语 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原则是著作权行使的重要限制规定。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著作权人的权利也会受到限制或削弱。这些例外情况包括公共利益的需要、合理使用、个人私人使用以及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等。这些例外情况的存在旨在平衡著作权人的权益与公众利益,促进知识的传播与创新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 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二节 表 演 第三十九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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