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转让公证所需手续 |
释义 | 房屋转让公证的主旨是:双方申请公证,公证员审查材料,当事人填写申请表并交纳费用,公证员审查买卖契约,谈话记录,调查相关环节,最终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法律分析 房屋转让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公证员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公证员在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都不存在问题,符合公证受理的条件的,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公证员履行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以及所有的陈述都必须是真实的,如果公证员经过调查发现有虚假材料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而且所交的公证费也不予退还。当事人接受的,公证处正式受理买卖双方的公证申请,启动公证程序; 4、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首先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契约; 5、公证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6、公证员对交易的各个相关环节进行调查; 7、公证员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拓展延伸 房屋转让公证的重要性及办理流程 房屋转让公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程序,它确保房屋买卖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办理房屋转让公证需要一定的手续。首先,买卖双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等相关文件。接着,双方需要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公证员会核实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并在公证书上加盖公证章。最后,公证书将被送交至相关部门备案。通过办理房屋转让公证,可以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减少纠纷的发生。因此,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办理房屋转让公证都是至关重要的步骤。 结语 房屋转让公证是确保买卖交易合法有效的重要程序。需提供相关文件,公证员核实真实性并加盖公证章。公证书送交相关部门备案,保护双方权益,减少纠纷。买房、卖房都需办理房屋转让公证,关乎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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