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方提出离婚一般不需要赔偿,但是男方有重婚、家暴等过错行为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此外,离婚时女方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