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财产协议不公证也有效,但公证更有证明力。男女可以协定婚姻期间财产归属,但存在约定无效情况,如未实际赠与子女或未过户不动产,以及限制离婚自由的条款。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协议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只需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达成自愿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公证,该协议均有效。但公证协议的证明力更强。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如果协议涉及以下情况,则该约定无效:一、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实际上并未赠与给子女;二、约定不动产归一方所有,但未进行过户;三、约定限制离婚自由、人身自由的条款,如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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