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解聘后是否有补偿 |
释义 | 劳务派遣解聘后有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工合同期满是否解聘 劳务派遣的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应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派遣单位不续签的,要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是否有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有经济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该法相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被辞退后如何补偿 劳务派遣被辞退后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务派遣是否适用经济补偿标准 是。劳务派遣单位是实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真正的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除非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约定,并经劳动者确认的除外。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被派遣的劳动者是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作人员,虽然从事的工作是用工单位的具体工作,但是从法律关系上讲,被派遣的劳动者是受劳务派遣单位的委托,替劳务派遣单位完成其对用工单位的劳务服务义务。因此从本质上讲,被派遣劳动者还是为劳务派遣单位工作,其从事的工作内容仍然属于劳务派遣单位应完成的工作义务。 劳务派遣人员被辞退后如何补偿 劳务派遣人员被辞退后的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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