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人证言是走私犯罪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但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首先,证人必须是真实的,证言必须是真实的陈述。其次,证人证言必须是直接知悉案情的,不能是听来的、推测的或者是猜测的。再次,证人证言必须是客观的,不带有主观臆断和偏见。最后,证人证言必须是完整的,不能够有漏洞和矛盾。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人作证,应当如实陈述所知的事实,不得隐瞒、歪曲事实,不得推测、臆断。”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人应当作出直接知悉的证言,不得作出听来的、推测的或者是猜测的证言。” 3.《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证人证言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带有主观臆断和偏见。” 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人证言应当完整,不能有矛盾和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