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后超过1年可以索赔吗 |
释义 | 协议离婚后超过1年可以索赔的。但受害人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已经在协议中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的除外。一般情况下,损害赔偿的情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一、婚内离婚有哪些赔偿 夫妻婚内离婚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但是一方在婚内有过错行为的除外。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内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那么无过错方就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过错方给予自己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 二、在哪些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如下: 1、对方重婚的; 2、对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4、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对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离婚男方要给女方什么补偿 离婚男方一般不给女方补偿。如果夫妻是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行为有: 1、重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即构成重婚; 2、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一方出轨长期与第三者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对象不仅包括无过错的夫妻一方,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员; 5、其他重大过错。包括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等其他情形相当的过错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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