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为:1、托运人的义务,包括如实申报的义务、按规定向承运人提交审批、检验等文件的义务、包装义务等;2、承运人的义务,包括安全运输义务、通知义务;3、收货人的义务,包括及时提货的义务、支付托运人未付或者少付的运费以及其他费用、收货人有在一定期限内检验货物的义务。货物运输合同是一种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的效力变现为托运人的义务和承运人的义务还有收货人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