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接受其遗赠吗 |
释义 | 非法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接受其遗赠,前提是所赠与的财产系赠与人的个人财产。若是赠与人所赠与的财产中有一半是属于其配偶的财产,对于该部分财产,赠与人无权处分,遗赠无效。 一、房产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期间,配偶或一方继承或遗赠的财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死者在遗嘱中表示某一遗产仅为丈夫或妻子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一财产只给予丈夫或妻子,则法律应尊重死者和捐赠人的意愿,配偶一方的继承和馈赠不应视为配偶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应视为个人财产。婚后继承的财产不一定全都是是夫妻共同财产。但继承的是父母的遗产的话,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赠与金钱合同的该怎么生效 赠与合同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金钱不属于不动产,赠与合同成立后完成交付即生效。 三、夫妻相互赠与的财产怎么认定 赠与,根据《民法典》第657条的规定,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从字面看,该条所指的赠与人似乎只是指夫或妻以外的人。如果是夫或妻赠送给对方财物,从赠送的本意出发,也应当是使赠送物归受赠人一人所有而非使其成为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在法律上不成立自己赠给自己的“赠与”行为。由此可见,虽然对于夫妻之间互赠财物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但参照《民法典》上述条款的规定也可以认定赠与物应当属于个人财产。 这反映了原审法院仍然在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框架下思考问题,而根本未想到争议的标的并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也无从谈及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的适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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