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
释义 | 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男女平等,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以及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具体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折价补偿。 一、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什么标准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标准如下: 1、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和平等分割权; 2、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又要根据情况对妇女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 4、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得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要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二、老年人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老年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三、结婚一个月离婚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结婚不到一个月就离婚的,财产分割方式与结婚多年的离婚方式是一样的。如果双方对于财产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按照下列原则自行协商如何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结婚不到一个月就离婚的,由于结婚时间较短,所有有可能存在共同财产尚未产生的情况,如果尚未产生夫妻共同财产,则不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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