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的个人自由受到限制,但其基本权利仍需得到保障。被取保人如需申请紧急证件,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请: 1.申请人应事先了解所需申请的紧急证件种类和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 2.申请人应向取保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 3.取保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处理,如有必要,可以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4.如申请被批准,取保机关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按规定颁发相应的紧急证件。 5.如申请被拒绝,取保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理由,并告知其申诉途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由取保机关对其进行监视和控制,保证其不逃避侦查或者不再犯罪,但不得限制其正常生活和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因身份证丢失、损毁、被盗、被抢等原因需要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条规定:“公民因护照丢失、损毁、被盗、被抢等原因需要补领、换领护照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 总之,被取保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如需申请紧急证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申请,取保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保障被取保人的基本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