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借条上签名并未写明身份,可以通过转账记录、聊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证明签字人在借款关系中的身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