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诉讼辩护有哪些情形
释义
    刑事辩护一般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三种。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的辩护;委托辩护,受委托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公民;指定辩护,是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时,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一种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0: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