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合同违约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违反合同,并不一定会引起民事责任的承担。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违约当事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的要件有:1.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3.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常见的违约行为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有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账不还等。 (2)当事人由于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没有如期实际履行合同,而是拖延履行或干脆不履行。如货源紧张造成迟延交货、资金周转不足造成逾期交货、“三角债”、连环合同形成的相互债务拖欠。 (3)当事人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履行标的不当。常见的有产品的品质出现问题,包括质量与要求不符、标准不符、产品有瑕疵等;交付的工程项目验收不合格,保管物损坏,代理权不明确出现滥用代理权等。 定金合同违约有哪些情形 定金合同违约具体包括: 1、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2、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合同违约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违约的原因主要有拒绝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种。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不适当履行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比如履行数量上不完全、标的物规格不符合约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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