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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产纠纷诉前保全需要注意什么
释义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股权纠纷能否保全公司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纠纷诉讼中,如果在紧急情况下,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股权转让纠纷可以请求财产保全吗?
    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确认纠纷诉讼中,如果在紧急情况下,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涉外股权纠纷诉讼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涉外股权诉讼要注意的问题:
    (一)涉外股权转让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
    (二)未经审批的涉外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三)未生效的涉外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后果问题。
    (四)涉外股权转让“优先权”中“同等条件”的认定问题
    无财产纠纷律师费用需要多少
    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无财产纠纷应当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当事人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收取费用。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印章管理需要注意什么
    印章管理需要注意:由行政主管保管,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分开管理;建立印章登记簿,经济类合同的进行印章使用登记;印章带出公司,需经审批同意;禁止在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与印章一致;需要签名和盖章的文件,应先签名后盖章;对外出具的函件、法律文书使用公章应经审批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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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7: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