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初次办理特殊门诊申请流程 |
释义 | 初次办理特殊门诊申请的流程如下: 1、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2、初审医院收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 4、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办理特殊门诊申请需要以下资料: 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 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 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综上所述,特殊门诊申请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和病例信息,同时需要耐心等待审核和批准过程。在就诊过程中,需要遵守医院的规定和要求,配合医生进行治疗和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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