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客观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实同意。如果妇女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表示同意,自然不能成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妇女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侮辱妇女的行为。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 2、主体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3、主观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兴奋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的欲望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兴奋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的欲望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任何人都是不得强迫他人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也不能采取暴力、胁迫等的手段使得他人配合自己的猥亵行为,否则此种强制猥亵的行为一旦被司法机关发现,那么实施此类违法行为的人,有可能会由于涉嫌犯了强制猥亵罪而被抓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