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审判逾期交房纠纷的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法院对于逾期交房的审判如下: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一、开发商未按合同交房该怎么办 开发商未按合同交房购房人可以催告开发商及时交付房屋,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严重的可以解除买卖合同。 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购房人应当催告其及时交付,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人有权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下是: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 3、赔偿损失; 4、违约金; 5、定金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并且房主要求退房怎么办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办法的就按合同中约定的办法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购房者需要对开发商进行催告,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就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需返还购房者的房款及产生的利息。 三、民法典房产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吗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单方解约。我国法律规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单方解约的情形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3、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5、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6、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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