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以下这些:一、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二、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四、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五、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