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中,如果承租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通过诉讼维权。若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且租赁期限无法确定,则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需提前合理通知对方。 法律分析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拓展延伸 租房合同未签署时租户如何确保房租支付? 当租房合同未签署时,租户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确保房租支付的安全性。首先,租户可以与房东进行书面沟通,明确双方的租金支付协议,并要求房东签署一份租金收据作为凭证。其次,租户可以选择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等电子支付方式来支付房租,确保有交易记录和凭证。同时,租户还可以与房东达成口头协议并请证人在场,以确保租金支付的证据。最后,租户应保留所有与租金支付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以备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通过以上措施,租户可以在合同未签署的情况下确保房租支付的安全性。 结语 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租金,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不支付,可解除合同,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权。未签署书面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但需提前通知对方。为确保房租支付安全,租户可与房东明确支付协议、选择电子支付方式,并保留相关证据和通信记录。租户需采取措施确保合同未签署时房租支付的安全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