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且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如果经修复后工程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请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如果经修复后工程还是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