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诬告陷害罪是公诉案件,需要由公安机关侦查,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向检察院投诉或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都不管,如果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轻伤一级是否可以在法律上撤案 轻伤已经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造成轻伤属于轻微的刑事案件,如果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话,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在自诉过程中,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在自诉中,如果法院认为该轻伤案件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公安机关直接撤案。在审查批捕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后由公安机关撤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撤案。 二、殴打他人不能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1、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