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拿走遗失物是侵占罪吗 |
释义 | 在我国拿走遗失物是侵占罪吗 只要有非法占有目的,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行为的就成立侵占罪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秩序的行为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下都会构成犯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遗失物: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 遗忘物: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有遗失的将所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一时疏忽忘记拿走遗失物 而侵占罪是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1、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2、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3、是他人的埋藏物。 所以拾得遗失物构成侵占罪吗,回复是侵占遗失物不是侵占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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