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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告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不具备经济赔偿能力,是否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履行义务?
释义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如果不能履行经济赔偿义务,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履行义务。除了财产赔偿外,还可以通过道歉、慰问、公开声明、社区服务等方式来履行民事赔偿义务。此外,如果被害人或其家属表示谅解,法院也可以考虑减轻或免除被告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被害人的损失,除由被告人财产赔偿外,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慰问或者其他适当方式予以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判决有关人员(指判决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人,下同)应当自判决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具体的民事赔偿义务。履行民事赔偿义务,可以采取支付金钱、提供财物、修理、重作、补办、恢复原状、道歉、慰问等方式。”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二条:“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谅解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考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意见,可以对被判决人的责任减轻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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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2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