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上班经常性迟到,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员工是合法的。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必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律师最后说一下,如果对公司开除决定不服,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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