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1、法律规定的协议离婚的程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后的三一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和协议离婚程序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期满后双方坚持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宙香,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宙香,香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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