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服刑人员离婚需求难以实现,但可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或狱警办理。诉讼离婚与服刑人员的特殊性,需去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只需一次起诉解决问题。 法律分析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夫妻双方到场。由于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导致其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能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到监狱“现场办公”,或者由狱警押陪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本人觉得这种方式是很难实现的。 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除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外,还有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作为服刑人员,不能出狱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的,正常情况下是该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和一方到监狱找到服刑人员,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为其办理离婚手续。 如何与服刑人员诉讼离婚 由于夫妻一方被判处有期徒刑是法官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重要的法律依据,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与服刑人员离婚的诉讼请求通常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1、与服刑人员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 对服刑人员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与服刑人员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特殊性? 一般而言,北京市各级法院系统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很难通过一次诉讼解决问题;多数案件需要经过2次或以上的诉讼。而与服刑人员离婚,一般一次起诉就可以解决问题。立案后,法官会选定时间前往监狱开庭,有时候仅仅需要取得调查笔录。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服刑人员办理离婚登记存在一定的困难。由于人身自由受限,无法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虽然可以通过工作人员到监狱现场办公或由狱警押陪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实现起来仍然困难重重。对于服刑人员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通常会支持,但诉讼程序可能相对特殊,需要法官前往监狱开庭或取得调查笔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