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盖名章有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合同盖名章有效吗 根据最高法的指导案例可知,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有登记备案的公章,经登记备案的公章对外具有公示效力,所以,通常情况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外签订合同时,采用盖章的形式。而自然人的私章没有登记备案的要求,对外不具有公示效力,在私章所代表的一方否认该私章为其所有时,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应当举证证明该枚私章为对方所有以及盖章的行为为对方所为或对方委托他人所为。 二、合同的要素内容是什么 合同的基本要素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约束力主要表现为: 1.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 3.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 三、合同有效期可以追溯到签订之前吗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生效日期是可以早于签署日期的,例如合同在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从签署时合同自约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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