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未向登记机关递交的,内容可以改写。在已经递交、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书后,内容不能更改。 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经登记发生效力,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特殊情况包括: 1.一方在夫妻双方结束婚姻关系的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或者撤销原有的分割协议,期间法院发现当事人存在胁迫、欺诈他人行为的情况的。 2.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协议离婚后可以要求重新分配。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