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自书遗嘱的生效要件: 1、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不能受欺诈、胁迫; 3、不是伪造遗嘱; 4、遗嘱内容合法; 5、遗嘱所处分的遗产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 6、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