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监察管的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监察的主旨是对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事项进行监督,包括劳动合同履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劳动监察是确保劳动法得以切实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与之相比,劳动监督是一系列监督活动,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和劳动服务主体遵守劳动法进行检查、督促、纠偏、处罚等。劳动监督与劳动监察是保障劳动法执行的主要环节。 法律分析 一、劳动监察管的是什么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持职工工资的情况; 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 10.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 12.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放证书的情况; 13.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监察与劳动监督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监督是指法定监督主体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服务主体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实行检查、督促、纠偏、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劳动监督是保障劳动法得以切实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具有监督主体的广泛性、监督对象的特定性、监督内容的全面性、监督性质的多样性等特征。本章从广义上研究劳动监督及法律责任,涵盖但不仅限于劳动监督制度。劳动监督与劳动监察是保障劳动法切实执行的主要环节。 结语 劳动监察的范围涵盖了社会劳务、劳动合同、招聘行为、工作时间、工资调控、职工福利、社会保险等多个方面。劳动监察的目的是确保用人单位和劳动服务主体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与此不同,劳动监督是一系列监督活动,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监督具有广泛性、特定性、全面性和多样性等特征,是切实执行劳动法的重要手段。劳动监督与劳动监察共同构成了保障劳动法执行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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