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拘留的时间是计算在刑期天数内的。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刑后,判刑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前羁押一天抵扣刑期一天。比如判有期徒刑2年,判决前羁押六个月,实际执行期限是一年六个月。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