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已取消了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要求,只要不是《民法典》规定不能担任保证人的情形,就可以担任保证人。 一、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愿意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证人; 2、与案件没有牵连; 3、具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4、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5、并具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自己是保证人没钱了可以不履行担保责任么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必须履行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三、银行贷款担保人有担保人行份可以吗? 可以为别人做担保。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能否做保证担保由贷款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偿债能力和征信情况。贷款买房一般是以房产抵押担保,再要求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是双重保障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