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分居三年可以法院判离婚么 |
释义 | 分居三年法院不一定可以判离婚。法院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依据是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经调解仍不能挽回夫妻感情。所以只要法院认为当事人之间感情并未破裂,或者夫妻二人在调解过程中和好的,即使分居三年法院也自然不会依法判离。 一、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还能离婚吗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还能离婚。当面对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只要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在调解无效后,法院依法判离。 二、性格不合离婚如何判决 因性格不合,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男女双方只有性格不合,但感情没有破裂的,人民法院不会判离婚,只有夫妻双方因性格不合,从而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这样才符合离婚条件,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为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解除其婚姻关系。 三、残疾人都是不愿意离婚的吗 残疾人不愿意能离婚。残疾人的配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法院只要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也不能挽回就会让二人解除婚姻关系,残疾人不愿意离婚跟法院是否判离没有必然联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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