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委员会法律困境是什么? |
释义 | 一直以来,中国物业管理实务中就存在着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不明、职责不清、运作不规范等问题,致使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物业管理公司处于强势地位,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常常发生损害业主合法利益的情况,这种状况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物业管理朝更高水平发展的的重要因素。 因此,如何使业主委员会走出这种法律困境,更好的发挥其在业主自治中的应有作用,成为必须共同面对并加以解决的一个课题。 (一)困境一: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1、中国法律规定的能参与民事活动的主体有三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社会组织要成为民事主体,要么具备法人资格,要么属于其他组织,否则其行为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所谓法人是指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承担民事责任。 其他组织又称为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其他组织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由此可见,其他组织是受中国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民事主体之一,主要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和公益团体等。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小区内部的业主委员会主要指的就是由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的要求和意愿,从而是属于一种自己组织的。所以并不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基层自治组织。也不具有法人资格。 一、怎么区分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 1、定义上来看 法人组织:指具有法人人格,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等。 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 2、从企业组织形态上来看 法人企业: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如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人企业: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企业非法人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3、从权限上来看 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的资格和地位、有独立的财产,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民事活动的组织,但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但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帐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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