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危险物质罪的犯罪构成是 |
释义 | 盗窃危险物质罪的犯罪构成: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盗窃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一、构成危险物质投放罪的条件有哪些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成立条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什么情况下能构成失火罪 失火罪的构成要件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怎么样才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符合下列条件才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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