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增设机构的必要性;(二)增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能;(三)与业务相近的司级内设机构职能的划分。 法律依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增设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增设机构的必要性; (二)增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能; (三)与业务相近的司级内设机构职能的划分。 撤销或者合并前款所列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撤销或者合并机构的理由; (二)撤销或者合并机构后职能的消失、转移情况; (三)撤销或者合并机构后编制的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