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与判刑时间怎么算 |
释义 | 根据《刑法》规定,刑罚的执行时间计算方法是: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4.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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