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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工作17年,因自身原因生病住院,请问公司可以辞退吗?需要补偿吗?
释义
    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员工患病或负伤无法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仍无法胜任,或者劳动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果该员工符合该情形,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拓展延伸
    员工长期病假,公司是否有权终止雇佣关系并支付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长期病假可能导致工作职责无法履行,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终止雇佣关系。然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则需考虑具体情况。根据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可能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病情严重程度、是否存在其他合适岗位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支付补偿金。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请注意,本回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长期病假可能导致工作职责无法履行,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建议咨询专业劳动法律顾问或律师获取具体法律意见。请注意,本回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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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9: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