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该工会组织如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的,发票抬头直接填写工会法人相关资格证书上核定的工会组织全称。 2,如工会组织只是以所在单位的内部组织机构存在的,则发票应予书写所在单位名称。 3,以上仅供参考,请核实工会的存在形式以及工会与所在单位的关系,依法依规进行运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 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