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镇独生子女有补助吗 |
释义 | 城镇独生子女有补助,户口在城镇的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按照当年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在当地的奖励标准内给予补贴。补贴情况如下: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3、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4、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5、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6、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7、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那么城镇户口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呢?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5、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