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所有权的四种主要权能分别是什么 |
释义 |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如下: 1、占有权。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 2、使用权。使用,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能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 3、收益权。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收益权是指从财产上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在民法上收益主要是指孳息。 4、处分权。所谓处分权,就是所有人对财产(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 一、怎么使用所有权或使用权 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一种最充分的权利,是一种绝对的权利。使用权则是一种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 二、设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设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区别: 1、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2、使用权,释义为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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